第三章 風險(xian)內(nei)控組織(zhi)與職責
3.1 風(feng)險內控組織設置
能源集團風險內控(kong)工作按照(zhao)分層(ceng)管理的原則設立組織架構,即分為決策層(ceng)、指(zhi)導層(ceng)、實施層(ceng)和監控(kong)層(ceng)。
決策層:由能源集團董事會及下設的風(feng)險管理與(yu)審計委(wei)員會構(gou)成;
指導層:由(you)能源集團經理層、風險管理部(bu)門構成(cheng);
實施層:由能源集團總(zong)部(bu)職能部(bu)門(men)及各權屬企業構(gou)成;
監控(kong)層:由能源(yuan)集團董事(shi)會(hui)(hui)下設的風(feng)險(xian)管理與審計(ji)(ji)委(wei)員(yuan)會(hui)(hui)、審計(ji)(ji)部門構(gou)成。
能源集團的風險(xian)內控組織如下所示:
風(feng)險(xian)內控組織結構圖